南平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归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推行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拟定地方人事管理办法,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方案。
2、研究拟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及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
3、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规划、使用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研究并组织实施博士后制度和企业博士后工作;负责来南平工作及定居的国(境)外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的协调工作。
4、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完善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考试制度。
5、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执行中央、省上出台的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数的管理。
6、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才流动工作,调整人才分布和结构;指导、推进人才市场建设,负责市内各类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才引进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管理,承办市直和中属、省在南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方案,承办市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调配工作。
7、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抚恤的政策,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法规和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
8、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招聘及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完善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9、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负责以国家、省和市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审核推荐;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受处分人员待遇的落实等相关工作。
10、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订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综合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引进海外专家及赴外培训项目计划;督促引智单位执行好引智项目,负责智力引进成果的评估、推广。
12、负责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指导、协调干部院校的建设,对福建行政学院南平分院进行业务指导。
13、负责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工作的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14、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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